编者按:近两年足球场假球黑哨时有耳闻,而中国足协也曾在公开场合承认我们的联赛赛场上确实存在着一些丑恶现象,并推出了“证据说”。最近,有媒体又在连篇累牍地揭露所谓假球秘笈和转会黑幕,说得有枝有叶,只差指名道姓。我们的球场上是不是真有这样的事,我们该怎么办?可能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跟假球没完没了。为此,本报组织专家,为打击假球出谋划策,还专门介绍了国外打假成功案例,希望以他山之石,攻己之玉。
张发强(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政协委员):只要有人提出来,我们政协就可以把它作为提案质询有关部门
最近因为忙政协的事也没有看《足球》报,再说我们《足球》报看得也很少,这样的报纸善于炒作,可信度不是很高。足球作为体育改革的试点单位,这6年的改革总体说是成功的,当然成绩还不令人满意,球员管理状况也不够严,引起群众的一些不满,对于这些事,体育总局近期正采取一些措施,以促进足球改革的深入。至于近几期《足球》报刊载的足坛黑幕一事,我并不是很了解,如果它不是真名实姓地点出,也有报纸炒作的可能性。现在有媒体为自身利益,不顾及社会影响,不从事实出发,进行新闻误导的现象也是有的。当然,足球界的事,关心的人很多,影响也很大,若确实有假球及其他黑幕丑闻,只要有人提出来,我们政协就可以把它作为提案质询有关部门,要求其进行调查,并拿出满意的调查结果来。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未看到涉及有关足球内容的提案。
张斌(《足球之夜》制片人):假球骗得一时骗不了一世
在我看来,如今的所谓“假球黑哨”已非足球界自己可以解决。司法一天不介入,踢假球的人就一天什么都不怕。比踢假球更可恨的是,踢完假球的人还四处张扬,为自己辩驳,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历史早晚有解密的那一天,让我们记住那些人现在的精彩表演,日后看他无地自容。在谈论假球的时候,也许我们把问题想得过于复杂了。揪出假球不是要惩治所有有过此类行为的人,而是要杀一儆百。如果没有一个突破口的话,单靠媒体和球迷的呐喊是无效的。
裴广川(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新闻媒介传播学会特约研究员):司法介入完全具备条件
从现在媒体广泛报道的情况来看,尤其是《足球》报所进行的连续报道来看,如果媒体的报道属实,那么对于假球黑哨已经完全具备了司法部门进行立案侦查的条件,而如果传媒报道不实,那么传媒的报道方式及其内容尽管没有明确指出涉案对象的名字,但已经从法律上构成了对他人名誉的损害,所以,我觉得对于目前假球黑哨及产生连锁反应,涉及到的问题可能不再是职业道德层面的问题了,而是是否有违法行为的问题了。
根据媒体介绍的情况,比如1998年出现的那盘录音带,虽然从法律角度讲,不能作为直接的证据,但作为一个立案侦查的线索还是能够成立的。还有就是媒体上报道的有关1999赛季渝沈之战中国足协的调查结果,报道称中国足协调查结果发现某一方的帐面上有大笔资金支向不明,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那么这也可以作为一个立案线索,进行司法介入进行侦查了。
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直接针对假球黑哨的法律条文,但假球黑哨的背后很可能会有腐败收受贿赂的现象产生,而这些,我们的法律是有对应的条文的。
现在,足球受关注的程度很高,球场内外如果确实存在丑恶现象,司法介入是必要而且完全具备条件的。
许基仁(新华社记者):只有不打而没有打不了的假球
对于打击假球,我认为只有不打的假球,而没有打不了的假球。
现在,社会上对足球的关注程度很高,对于足球场存在的丑恶现象也有明确的认识。我觉得从中国足协及其上层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在打击假球上面都应该更主动些,如果总以证据说来回避问题,可能会对足球乃至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毕竟足球的受关注程度已经使足球里面的事情超越了足球的范畴。
就我所了解的国外的情况,比如当年马来西亚和法国的塔皮埃马赛假球案,其复杂程度甚至高出了我们的想象,但最终还是大白于天下。我们的社会上比足球里面复杂的案件都在司法部门的努力下告破了,而足球里面即使已经有了很明显的证据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我想这里面可能还有对假球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的问题。还是那句话,现在的足球受到社会关注的程度这么大,如果存在的丑恶现象迟迟得不到根治,最终受到损害的可能就不止足球这一个行业。
此外,国外已经有了很多成功的例子,我们可以借鉴,我想中国足球赛场上一定会有公正纯洁的一天的。
于大川(中国体育报记者):中国体育需要“细法”
中国现行的体育法是指导性的法规,对于各个具体的体育项目不具针对性。
因而中国足协在遇到许多具体问题时无法可依。中国体育需要适合各个体育项目的“细法”,在这一方面德国便做得比较完善。
1963年德国职业联赛启幕,同时配套的有相关的较为细致的体育法规和隶属于德国足协的体育法庭。其体育法庭被授予行使司法的权力,不过范围只是在体育圈内,其处罚的依据也是体育法,而不是民事刑法。
德国职业联赛初期,共有18支球队参加联赛,但不分甲乙级球队,其下面就是丙级队,不过丙级队比赛非常繁琐,升级很难。球队为了保级,便行贿打假球。1970-1971赛季,德国足协行动坚决,揭出了惊人的假球案。而体育法庭的介入就缘自观众的“假球”呼声和舆论的抨击,结果一支球队被勒令降级,两名球员被罚终身禁赛。由于德国足协对这个假球案的重拳打击,德国足坛的风气得到彻底扭转,自80年代以来,假球在德国已经绝迹。德国联赛也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进而成为欧洲高水平的五大联赛之一。
在初始阶段,出现一些违规现象不可避免,但关键是管理者能否依照法规予以制约。德国足协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陈亦明(成都五牛队主教练):中国足球没他们说得那样黑
前一段时间,我看一些媒体报道说什么“黑幕”、“毒瘤”啊,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不要把什麽都弄成黑幕、丑陋的,要这样的话,中国足球就谁也不要搞了。比如在球员的引进过程中会不会有些个别环节还有些小问题呢?这是难免的,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正常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这个问题,不要把它和别的东西全联系起来,好像“黑幕、黑瘤、毒瘤”什么的,弄得一团糟,在我看来这是对中国足球不负责任的态度!广州某报揭露的一些事情,我觉得它确实言过其实!希望大家还足球界一个公正,把什么都说成是“黑幕”、“毒瘤”,好,那么都别干了。回过头来说,教练不把外援找好,很快就下课,谁想拿自己的声誉来赌这个,你能付给我一千万、两千万?能给得了吗?中国的外援能值多少钱?是不是?能值得用自己的名声来赌这些吗?所以这个问题我希望大家还是不要太轻信这些。
贺炬(中国体育报记者):拔出萝卜带出泥
我觉得中国联赛里可能确实存在假球黑哨现象。而对于这一现象的治理中国足协可能存在职能不清的情况。尽管赛季后对于有疑问的渝沈之战组织了有律师组成的调查组进行了调查,但由于职能所限,调查最后也没有继续进行下去。
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这种丑恶现象的危害,应该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予以坚决的严肃的处理,在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我们义不容辞地做好,而职能权限之外的,就应该借助社会的力量,而不是全都自己扛。
我觉得对于假球黑哨的打击,一定会取得进展,只要有一点被击败,就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对假球黑哨有个彻底的清算。我觉得在这一点上,香港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借鉴,有廉政公署的介入,在调查过程中有重点各个突破,最终大获全胜。